关于提交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

校直各部门:

请各职能部门全面总结2023年上半年开展的重点工作、取得的主要成绩,特别是将所做的开创性工作和取得的突破总结到位,形成总结报告(不超过2000字),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,于2023年8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稿通过工作信息提交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。

请按时提交!

联系人:樊庆臣,联系电话:15969679487。


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        

2023年8月7日